关于征集理工科2016年度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理工科各单位:
根据学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安排,学校决定进行201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理工科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项目类别
1. 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资助经费为15万元/项,研究期限:2016年1月—2018年12月。
2. 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资助经费为30万元/项(数学学科20万元/项),研究期限:2016年1月—2017年12月。
(二)申报领域
本次征集项目主要分7个领域,分别为数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信息科学及其他领域,请按照研究课题选择最合适的申报领域。
二、资助对象
(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申请人年龄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有望近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在岗青年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本类项目申报:
1. 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未曾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 申请人获得过以下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资助项目: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新世纪人才计划配套经费、科研助手资助计划;
4. 申请人获得过先进研究院项目或校基金后备重点课题;
5. 百人计划引进人员获得学校科研配套经费20万元及以上者;
6. 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和终止的
7. 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二)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1. 申请人为我校在岗的理工科青年教师,年龄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工作较突出且2-3年内有可能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支持、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3. 申请人没有在研的学校科研项目。
4. 申请人没有得到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项目或校基金后备重点课题资助;
5. 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不予申报。
三、组织方式
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四、资助方式
择优资助的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拨款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款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并须按计划配合学校财务规定的日期(每年6月30日前须开支50%,9月30日前开支75%)抓紧使用,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11月10日前收回,或缓拨下一年度经费。
五、申报要求
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附件3)填写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的“申请代码”。
六、征集方式和时间安排
项目征集采取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填报,缺乏任一方式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
(一)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ky/),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2日17时,请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报送纸质申请书:请根据征集类别填报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于2016年1月13日17时前由学院盖章汇总送科研院。
(三)报送汇总表:请学院填写申报项目清单(附件5),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由学院盖章后于2016年1月13日17时前送科研院。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范丹琳 许文
联系电话:84111595 84115961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