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22〕128号)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凝练。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科学性。应围绕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 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 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 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东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 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建议人资格要求
(一)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以上类型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如指南入选,2023年度应申报)。
(二)请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内容的建议人,充分听取产业专家和企业专家意见。
三、资助强度
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四、限项要求
因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对我校限项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指南征集要求认真组织,结合自身学科优势,整合推荐,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近三年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立项(主持)的单位每个可推荐指南建议不超过2项(排序报送),其他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1项指南建议至学校参加校内遴选。
五、报送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二级单位推荐
请各二级单位按限项名额组织并于2022年3月7日(周一)前将附件2指南建议表(word版,命名为领域名称-学院-指南建议负责人,如:人口健康-附属第一医院-张三)、附件3指南建议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汇总报送至sysunsfc@mail.sysu.edu.cn。科学研究院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校内遴选的建议人登陆系统填报
通过校内遴选的建议人3月14日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联系人:范丹琳,张迪
联系电话:020-84111595,020-84115962
联系邮箱:sysunsfc@mail.sysu.edu.cn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表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汇总表
4.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科学研究院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