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3-02-22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公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对拟予以立项支持的依托我校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
公示地点:南校园中山楼401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到2月24日
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于2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学研究院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0-84112918,
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