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中山大学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学校前沿技术成果从理论研究、实验室原型向工程化、产品化、产业化迭代升级,加速培育可落地、可推广、可产业化的重大科研任务、优质科技成果,助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学校启动2026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现就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根据研发团队规模、研发投入及技术成熟度分为A、B、C三类。
(1)A类资助: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主要支持正在开展创造性技术开发和概念验证阶段的项目,项目已开展或拟开展孵化企业等形式的成果转化,有产业方有明确投资意向,技术成熟度达到已完成样机、具备中试条件等相应的阶段,除校内科研场地之外拥有或需要校外专属场地支撑成果产业化。A类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
(2)B类资助: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主要支持正在开展创造性技术开发和概念验证阶段的项目,项目拟开展成果转化,有产业方合作意向,技术成熟度达到已初步完成样机、达到部分中试条件等相应的阶段。B类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
(3)C类资助: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主要支持正在开展创造性技术开发和概念验证阶段的项目,项目拟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成熟度达到开展小试等相应的阶段。C类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申请人须在编在岗,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拥有申请或被授权专利等相关技术储备,与企业具有良好稳定的合作基础;2024年以来担任国家省市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或中山大学校企联合研究平台负责人;学校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重点项目负责人;2025年以来校企联培工程硕博专项研究生导师;学校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工作的团队核心成员等。
2.拟申请项目须面向产业需求,具有清晰的技术研发路线,能形成具有市场化前景的原理样机、核心模块等技术成果,成果有展示推广、市场对接、转让或许可使用等转化服务需求,或在企业得以孵化或成立初创企业,或转化获得种子轮、天使轮等融资。
3.申请人已组建“科学家+工程师”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至少包括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并吸纳在校学生参与。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附件1)填报说明和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隐瞒和虚假内容,将取消申请资格。
项目依托单位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完整真实性审查、方案科学性、合规性审查、生物安全审查及伦理和人遗审查等。
四、申报不予受理的情况
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目前有在研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各类科研项目;
申请内容与已获得的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
违背科研伦理、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所有项目需遵照《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按照《中山大学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监控实施细则》,本次专项经费须于2026年11月30日之前执行完毕,结余经费学校将收回统筹且不再返还。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约定内容开展研究工作,严禁擅自变更研究方向和结题验收目标;若因研究需要调整方案或技术路线,须在不违反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批准后报科学研究院备案。
2.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等,应注明“中山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成果转化专项”资助及项目编号。
六、截止日期
请有意申请者于9月17日17:00前将《申请书》(详见附件1,须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cxba@mail.sysu.edu.cn,逾期不接受申请,后续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组织遴选工作。
联系人:郑俊珊、黄珍
联系电话:020-84113871、020-84111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