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推荐“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正在征集遴选“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附件1),为做好成果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遴选条件
(一)征集内容
征集“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新成果。已获奖成果,要求获奖年份为 2016-2020 年;未获奖成果,要求核心知识产权为 2016-2020 年取得。
(二)遴选条件
1.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及广东省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农业产业密切相关,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
2.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产业提质增效具有重大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显著。
3.具有重大的技术创新,对解决农业农村“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有战略性、前瞻性、潜在性重大价值。
(三)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而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5.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6.申报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遴选流程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十三五”期间所取得优秀成果,组织推荐不超过2项成果,并请组织成果填写《“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征集表》(附件2)和《“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4月22日中午前将《“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征集表》及附件和《“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jcjcka@mail.sysu.edu.cn。
2.学校的推荐名额为3项。科研院于4月25日前组织校内遴选,确定3项拟推荐成果。
3.学校组织拟推荐成果登录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征集系统入口: http://www.gdnkfw.org/login.jsp,申报成果完成系统的填报,并报送纸件申报材料一式3份。
4.科研院于4月28日前审核推荐并报送成果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松、林朝阳
联系电话:020-84115865、020-84114558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409房
附件:1.关于征集遴选“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2. “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征集表
3. “十三五”广东省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推荐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