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申报人: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现将我校2023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我校各附属医院人员可申报。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高等院校,解放军所属医疗机构(见附件1)。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
2.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3. 已获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可以高一级奖励等级推荐本奖项。
4. 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5. 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链接: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奖的项目请注意《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
6. 各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见附件2中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完成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协会。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推荐时间及校内组织工作时间安排
1.为及时掌握申报情况,请有意申报的人员填报“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项目简况表”(附件7),简况表内须明确填写推荐单位名称,方便安排后续工作。各附属医院收集汇总后,于2023年2月16日前反馈至科研院奖励组公邮kxyjyjhc@mail.sysu.edu.cn。
2.经与抗癌协会确认,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孙逸仙纪念医院有独立推荐申报资质,这两家医院的人员请直接通过所在医院申报,无需经过学校。请其余八所附属医院的科管部门核实本单位是否已有“申报单位”账户,如有,请及时与所属“推荐单位”沟通(可能是专业委员会、协会等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如无,可由学校作为“推荐单位”,为医院开通“申报单位”账户,完成申报。
3.请有意申报的人员,在2023年3月13日(周一)之前完成系统上申报书的填写,并提交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以便科研管理部门尽快进行形式审核。
4. 推荐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5. 完成系统填报后,请尽快下载系统上的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后,汇同其他纸质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寄送至中国抗癌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1.项目组提交纸质版推荐书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套寄送中国抗癌协会,一套留学校科研院存档。
2. 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推荐专家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3.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4. 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
四、联系方式
1.校内联系人:叶可晴 廖思媚
联系电话:020-84110412 020-84114561
E-mail:kxyjyjhc@mail.sysu.edu.cn
2.中国抗癌协会联系人:孙金金
联系电话:022-23359958-802
E-mail:jinjins@caca.org.cn
微信群:请各推荐单位、完成单位指定1位联系人加sunjinjin2014好友后入群(备注单位和姓名),已入群者不需重复添加。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中国抗癌协会(300384)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
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