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的公示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2-03-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有关要求,现将依托我校建设的“基因疫苗、“超算软件工程”、“数字家庭”、“南海海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大数据”等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南校园中山楼科学研究院401办公室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
联系人: 程 萍
联系电话:020-84112918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3月31日下午17: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科学研究院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