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定向分化为肝样组织的培养基及诱导方法和应用”专利 申请权转让第四期现金奖励的公示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大科研〔2020〕25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定向分化为肝样组织的培养基及诱导方法和应用”专利申请权转让第四期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定向分化为肝样组织的培养基及诱导方法和应用
专 利 申 请 号:201810211144.X
专利申请日:2018年3月14日
主要发明人:徐安龙,吴芬芳,吴迪,任勇,陈尚武
转化方式 :专利申请权转让
受让方:北京平安普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本次到账金额:100.00万元
到账转让净收益:100.00万元
到账现金奖励金额:70.00万元
姓名 |
人员岗位 |
奖励金(万元) |
成果贡献 |
徐安龙 |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
42.00 |
研发牵头人 |
吴芬芳 |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
25.90 |
研发 |
吴迪 |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已毕业) |
0.90 |
研发 |
任勇 |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
0.90 |
研发 |
陈尚武 |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
0.30 |
研发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编号(2021440003000069)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如有意见,应于12月15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研究院横向处(地址:南校区中山楼1期101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古励
联系电话:020-84111596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