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胶体喷印实现光学防伪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第一期现金奖励的公示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大科研〔2020〕25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胶体喷印实现光学防伪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第一期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技术秘密名称:胶体喷印实现光学防伪的技术
成果完成人:洪炜
转化方式:技术秘密成果转让
受让方:广州丽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合同金额120万元
本次到账金额:40万元
本次到账转让净收益:40万元
本次到账现金奖励金额:28万元
姓名 | 人员岗位 | 奖励金(万元) | 成果贡献 |
洪 炜 | 化学学院教师 | 28 | 研发牵头人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编号(2024440111004409)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止。如有意见,应于2025年1月3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研究院横向处(地址:南校区中山楼1期101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古励
联系电话:020-84111596
电子邮箱:kjccxba@mail.sys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