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科研平台运行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科研平台:
为加强科研平台运行管理,现拟对相关科研平台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研究水平、研究成果和贡献、经费使用等情况。现将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及获得学校重点发展项目科研平台运行经费资助的科研平台(详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1. 各科研平台填写《中山大学科研平台总结报告》(见附件2),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2. 各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科研平台总结报告进行审核盖章,并汇总提交至科学研究院基地处;
3. 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科研平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2021年度科研平台运行费下拨依据。
三、有关要求
1. 填报周期: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参见附件3-4):
(1)科研平台成员名单;
(2)学术/技术委员会名单;
(3)承担重大任务、取得重大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青年人才培养的证明材料:
(5)召开学术/技术委员会议、学术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相关报道等;
(6)开放课题设置和验收相关佐证材料;
(7)平台相关管理制度。
如确无相关材料,可不予提供。但佐证材料将作为评估重要参考,请各平台务必如实提交。
3. 不按时、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评估的科研平台,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平台运行专项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
1. 报送要求:请各依托单位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命名为“**单位平台评估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基地处。
2. 报送时间:2021年1月18日下午5点前。
3. 报送地点:南校园中山楼401室。
联 系 人:贾晓华
联系方式: 84114567,jiaxhua@mail.sys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