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细胞表面免疫调节分子”专利申请权转让现金奖励的公示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2-26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大科研〔2018〕15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人细胞表面免疫调节分子”专利申请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人细胞表面免疫调节分子
专 利 号:201810955275.9
专利申请日:2018年08月21日
主要发明人:陈列平; 罗利群
转化方式 :专利申请权转让
受让方:大有华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合同金额247.71万元
转让净收益:合同金额扣除完评估费等成本费用240.91万元
现金奖励金额:净收益70%,即168.637万元
序号 |
奖励人员 |
成果贡献 |
人员岗位 |
奖励金额(万) |
1 |
陈列平 |
专利研发工作牵头人 |
教师 |
88.673 |
2 |
罗利群 |
专利研发工作牵头人 |
教师 |
80 |
合计 |
168.637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已办理认定,编号2019440003000002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2日止。如有意见,应于3月12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处(地址:南校区中山楼新楼3楼7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020-84111874
2019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