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种红豆杉树可再生部分的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及该提取物在制备口服抗癌药物中的应用》专利权转让现金奖励的公示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大科研〔2018〕15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一种红豆杉树可再生部分的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及该提取物在制备口服抗癌药物中的应用”专利权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软件著作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一种红豆杉树可再生部分的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及该提取物在制备口服抗癌药物中的应用
专 利 号:ZL200810027401.0
专利授权日:2010年09月01日
主要发明人:古练权; 赵春顺;何岚;李志良;赵立子;黄民;王国亮;刘培庆;黄志纾;张京维;凌翔
转化方式 :专利权转让
受让方:梅州市中大南药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30万元
转让净收益:29.6万元
现金奖励金额:20.72万元
奖励人员姓名:古练权;黄民;刘培庆;黄志纾;赵春顺
奖励人员岗位:药学院教师
成果贡献:
古练权,研发工作牵头人,药学院教师,奖励9.72万元;
黄 民,研发工作牵头人,药学院教师,奖励8万元;
刘培庆,专利研发成员,药学院教师,奖励1万元;
黄志纾,专利研发成员,药学院教师,奖励1万元。
赵春顺,专利研发成员,药学院教师,奖励1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编号(2017440003000105)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8月5日止。如有意见,应于08月05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处(地址:南校区中山楼新楼3楼7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020-84111874
科学研究院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