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科技厅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为了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根据《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开始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共九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学院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三、申报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明确。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并到科学研究院应用研究管理处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6.1.1-2017.12.31或2018.12.31。
5.申请经费不得超过申报指南规定要求,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对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
6. 申请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并在附件上传(见附件5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7. 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8.各学院组织申报过程中如交叉学科须与其它学院联系,可以直接联系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进行协调处理。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8月26日 |
下达通知 |
8月26日-9月21日下午5点 |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及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 |
9月21日-9月30日下午5点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
9月30日-10月11日 |
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交到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用不锈钢钉装订或胶装。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用研究管理处 理工科 胡菁 84113181 84113216
医 科 谭勇 87331762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杨玉环 84111020
附件:1. 2016年度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3. 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 合作协议模板
5. 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科学研究院
2015.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