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交给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2、科研院负责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上传课题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到基金结题系统,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的提交。
3、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按填写要求亲笔签名后交给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总后交科研院联系人,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
4、请课题负责人将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单独打印一份,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字后,由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将负责人已签字并加盖了财务和审计公章的《财务决算表》汇总后交科研院联系人,由科研院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等手续。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1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并亲笔签字。延期结题申请一式两份原件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科研院联系人。
7.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在2015年12月3日前将汇总的《工作总结》数据文件(每个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校验加锁后的《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加盖了财务和审计公章的《财务决算表》(一式一份)、以及课题负责人签字的延期结题申请(一式两份),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在2015年12月7日下班前交科研院基础处。
联 系 人:理工科:范丹琳,84111595
医 科:陈诗颖、叶儒霏,87331760
电子邮件: fandl3@mail.sys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