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中山大学校级科研机构201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理工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为今后组织申报省部及国家级平台做好准备,根据《中山大学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中大科技﹝2014﹞32号文)的有关要求,请理工医科各校级科研机构认真填报《中山大学校级科研机构201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1),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南校区中山楼3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此次填报的年度信息将作为科研机构评估的依据,请各科研机构重视填报工作,保证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 系 人: 薛海艳  王喜梅

        联系电话: 84110463

        电子邮箱:xuehy3@mail.sysu.edu.cn; kjcgxka@mail.sysu.edu.cn;

 

    

 

科研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