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2月16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9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于2月25日8点起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3月15日(周二)5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2. 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 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3)开通;
  4. 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教育部”;
  5. 关于限项: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意向征集表中填写“中山大学参与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校将在系统中查重后将结果反馈给申报人;重点专项5-9对学校申报专项指南任务有严格限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项目参与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与参与),请科研科对主持或参与申报专项都做认真统计以便学校统一协调。
  6. 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试点专项申报经验,联合申报协议、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外籍港澳台专家受聘证明等均为必须提供的附件,如有外地参与单位,请课题组提前两周以上准备联合申报协议。
  7. 关于形式审查:每个专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科研科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8. 其他事项:科研院设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群”,可以扫二维码(见附件5)进入,及时了解申报信息。
  • 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1. 申报意向的征集:请科研科收集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并于2月24日(周三)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以便校内组织整合协调,以及开始申报账号;
  2. 申报动员答疑会:科研院将于2月底举行申报动员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预申报书质量提升:科研院将于3月上旬组织预申报书质量提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科研科将本单位拟申报人填写预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版汇总于3月4日(周五)12点前发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科研院组织评审后将反馈修改意见。
  4. 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科研科督促专家于3月15日(周二)5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院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部)审核时间。
  5. 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3月18日(周五)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科研科汇总提交至南校区中山楼113房。

 

        联系 人:理工科 马云建 kjcgxkc@mail.sysu.edu.cn

                      医科 张莉恒 zhlheng@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84110412

 

  

科研院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