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中山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专项”资助计划征集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办学的国际化水平,提升我校的国内外学术地位和在各学科国际学术的话语权,推进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国际化交流,现设立“中山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专项”(以下称该专项)资助计划,以鼓励各院系主动争取和申报主(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条件
本专项适用的国际学术会议包括以中山大学名义在广东省内举办(承办)有国外代表出席的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和交流会等。建议会议地址为我校各校区(广州、珠海)。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单位应为我校直接从事教学或科研的机构,含学院(系)、实验室、研究院(所)及中心等。申办单位须具备较强的学术实力及召开国际学术会议所必需的组织能力,并能征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国际会议类型
学校支持相关单位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含重要国际组织的年会),鼓励举办单位邀请相关领域的国际权威专家参会。相关会议应是有较高国际声誉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年会、能较大提升我校国际知名度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及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培育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且会议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涉及敏感、热点问题,无“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问题。
按照参会人数规模,拟资助国际会议分为三类:(1)国际一类学术会议。指外单位参会人数150人以上,其中海外参会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20%,至少有3位外国知名专家作主题报告。(2)国际二类学术会议。指外单位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其中海外参会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15%,有外国知名专家作主题报告。(3)国际三类学术会议。指申请单位与国外相应科研机构、大学或其他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的涉及前沿科学领域的双边学术研讨会或外宾人数为15人以下的多边学术研讨会。
经费资助范围
该专项每年度资助计划为:拟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20—40场次,每场次会议视其申报规模类型、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将分别给予5—30万元的经费支持。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会议费(含场租费、车辆租赁费、会议材料制作打印费等会议必要性开支)和国(境)外参会重要代表的国际差旅费、本地住宿费和本地交通费。各项支出标准需按财务处关于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需为会议特邀专家发放演讲费,须列入会议预算中,经学校批准审核后方可开支。
科学研究院在集中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于本月中下旬开展评审。获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会议相关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后续经费使用规定、结算、结题、绩效评估、审计等流程和要求将会以后续补充通知的《中山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专项实施方案》正式文件为准。
注意事项
申请资助的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正式报告一份、《中山大学国际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含预算)》(附件1)一份、拟承办会议有关佐证材料(会议通知、征文通知等,一式1份)、学院(单位)电子申请汇总表等;会议申报材料须经会议负责人签字,主办或承办学院(单位)审核、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
本年度专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启动,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请提前于4月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注明相关学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到4月12日(周二)下午下班前,请按时报送。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将本通知转发抄送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外事秘书一份(同时抄送一份给和本学院相关的科研所、中心的科研秘书一份,以便知情和申报)。
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中山楼基础处314房)
联 系 人:邬华东 刘薇薇
电话:84111595 84115961;
邮箱:wuhd@mail.sysu.edu.cn
其 它:见附件1、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