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第三次重大科研业绩、第二次突出科研业绩奖励清单的公示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根据《关于对获得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和成果的团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3〕11号)和《关于对取得突出科研业绩的个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院系报送和科研院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成果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奖励清单存有异议,可在2016年6月16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院。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贤锋,联系电话:84110918。   

 

 

 

科 学 研 究 院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