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进行内部公示的通知

发布人:科学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9号)和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物领域和医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依托我校的“有害生物控制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参与评估的“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国际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评分表”等评估材料进行内部公示,公示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生物楼205会议室,公示期为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项目存有异议,可在2016年8月17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院。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科研院联系人:王晓松,联系电话:84111595,13660006338

        实验室联系人:刘灵燕,联系电话:84115665,18520506972 

 

 

科 学 研 究 院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