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广东省科技厅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现开始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限项申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共10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医院、直属系)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三、申报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到科学研究院应用管理处盖合同专用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查新报告,同时指南各领域要求的附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并在附件上传(格式见附件4),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7.1.1-2018.12.31或2019.12.31。
5. 2017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申报指标是在各学院以往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指标名额请联系院系科研秘书。
6. 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7. 中山大学无论作为项目主持方或参与方,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做出5%的管理费和2%的水电费,学校统一扣除,请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按规定预留此预算。
8. 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要求2016年以后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项目人员都可以支取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0月8日 |
下达通知 |
10月8日-10月28日下午5:00 |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及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 |
10月29日-11月4日下午5:00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1月6日下午5:00前网上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
11月7日-11月11日 |
纸质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交到科研院应用管理处。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用不锈钢钉装订或胶装。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
理工科:胡 菁 医 科:谭 勇
84113181 84113216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罗昕 84111020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 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3.合作协议模板
4.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科学研究院
2016.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