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催办2021年到期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0〕26号)、《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0〕1号),项目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近期,我院梳理了截止日期在2021年4月16日前到期尚未结题(附件1)的横向科研项目清单,请各单位在科研管理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可从统一门户进入或点击https://newkeyan.sysu.edu.cn/)完成结题、延期、终止手续的提交,相关工作指引详见附件2,时间节点要求如下: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附件1。
结题工作为审计重点,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及时通知及办理。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 办理结题:委托方出具的验收通过同意结题的证明、或合同约定结题条件的书面证明文件以及最终成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相应结题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见附件3),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2. 办理延期: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应申请延期,原则上每个横向科研项目延期一次。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项目负责人可提交补充协议或委托方的延期通知办理延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相应结题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见附件3),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延期到期后应按时办理结题手续。
3. 办理终止:横向科研项目未完成,但因客观原因不再继续合作的应申请终止合同。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项目负责人可提交终止协议或委托方的通知办理终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相应结题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见附件3),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4. 纸质材料提交:请各科研秘书将已完成系统提交的项目的相关纸质材料(附件4结题汇总表、结题通知、补充协议、终止协议、情况说明原件等)汇总提交至中山楼101,时间节点要求如下: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附件1。
5. 经费结转:项目已经结题或终止,可随时按附件5申请结转至横向续研预研经费(经费卡号*****-1409****)。结转后项目经费预算打通使用,不可发放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
2. 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终止、延期办理流程指引
3.1 项目准予结题通知参考文本
3.2 补充协议参考文本
3.3 终止协议参考文本
3.4 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状态变更情况说明
4. 结题汇总表
5. 横向项目经费结转申请
联系人:赵天(理工科) 左亚琼(医科) 黄珍(文科);联系电话:020-84113871(理工医)、84111874(文科)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