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请各单位组织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请见附件)。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响应国家号召,特请各单位组织举办科普活动。
科普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 请各单位结合科研优势和学科优势,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以及博物馆等平台,组织各类线上和线下科普活动,积极向社会开放。
2. 鼓励各单位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包括出版科普书籍,组织科普展示、演示实验、高新成果展示等,设置互动项目,使社会公众近距离感受高新技术成果。
3. 鼓励各高校与中小学加强对接,做到集中开放与日常开放相结合,使中小学生多参加实验室开放等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举办科普活动的有关计划(包括形式、时间、地点、主要受众等)回复至联系邮箱,科普活动应尽量安排在5月22日至28日期间开展,并请于6月8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特点、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以及未来工作计划等,应包含有关科普活动照片)扫描PDF电子版以及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林朝阳、王晓松
联系电话:020-84114558,020-84115865
联系邮箱:linchy33@mail.sysu.edu.cn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10日
